结合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安排,以教育部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为主要依据,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在个人自评和综合评议的基础上,经学院党委会研究,拟定夏增强、王辉、佟春梅、闫晓丽、吴冬梅、雷娜、张卫华、张韶华、王永全、靳爱心、阮文峰、杨冲共12名同志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优秀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2月17日-2022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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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
2022年1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