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河工院人〔2022〕113号《金沙2004路线js5教职工校外兼职代课管理办法》(试行)的相关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,并报教务处、科研处审核,批准郑亮老师校外兼职代课。现予以公示。
意见反馈电话:62503833。
公示期2022年9月3日—9月8日。
学院
2022年9月3日